油气****基地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由****建设的“油气****基地项目”位于**市******社区1组、八角社区6组,项目净用地面积:32380.53m2,规划总建筑面积: 25560.07m2。项目方案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审批,2025年10月27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向我局申请,拟对原2025年10月17日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方案设计调整
1.总平面布置调整
①配套用房与厂房由原方案的两栋独立建筑,调整为拼接建筑,门卫用房由原方案位于主出入口西侧调整到主出入口东侧。
②主出入口调整,北侧主出入口向西侧移动7.8m。
2.配套用房调整
①配套用房原方案为独立6层建筑,调整后为3层与厂房拼接建筑,高度由原方案22.25m调整为12.65m。
3.橇装厂房调整
①重橇车间与橇装车间由原方案东西分布,调整为南北分布,橇装车间高度由20.35m调整到16.35m,重橇车间高度由24.35m调整到19.85m。
②取消原方案厂房通风百叶,调整为窗户,雨棚造型进行优化,屋面形式由内天沟排水形式调整为外天沟,外墙面增加雨水管,主体颜色由浅灰色调整为白色。
4.柴油发电机房调整
①柴油发电机用房由原来地面调整到地下设备用房内。
二、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总建筑面积由25560.07㎡调整为23502.56㎡。
总计容建筑面积由60907.86㎡调整为60437.18㎡。
其余经济技术指标及方案调整详见附图。
调整后的规划总平面图满足规划条件及**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现我局将该项目调整方案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望相关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6日)将自己的意见以真实姓名反映,投入现场意见箱或将意见书面反馈给**市******局,逾期视为放弃、无意见。
**市******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