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和《**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宁水规发〔2023〕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建设有关单位成员组成验收组,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于2026年9月5日在**市**区主持召开了********园区(出户入园)及有机肥加工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及运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美锦保****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公司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影像资料,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的介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及有关技术工作情况的汇报,经验收组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