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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
| 标 题 | **市2026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K〔2026〕03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K〔2026〕039号
****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2026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菱塘回族乡镇集体、龚家村、高庙村、曙光社区,卸甲镇伯勤村,车逻镇特平村,汤庄镇汤庄村、曾钰村0.943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0.3191公顷),汤庄镇汤庄村0.1428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864公顷,其中农用地0.9436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