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2026年9月7日拟审查项目情况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乌兰察布-化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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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9月7日拟审查项目情况的公示
2026-09-07 10: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7日我分局拟对****高端细分金属粉末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445

通讯地址:**县建设综合楼

邮 编:0133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

****高端细分金属粉末研发项目

****市**县**镇S304与康化线交叉路口

****

**境 拓环保科 技有限公 司

中心坐标:E114°2′13.493″,N41°53′37.682″,占地面积16220.63 m2 ,项目在**生产车间内建设1条高钛渣破碎生产线,年破碎高钛渣1万吨,年产细分金属粉末1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4%。****委员会以项目代码****进行了备案。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运输过程规范、物料堆存妥当,施工固废及废水合理处置,避免粉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车间全封闭。上料过程、破碎、筛分设备密闭。破碎、筛分废气经二级袋式收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密闭管道送回上料机循环生产,不设置排气筒。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A 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要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全封闭厂房,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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