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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校区大门门楣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 )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湖校区大门门楣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后勤服务处
项目联系电话:156****5372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990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省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2026-09-01 10:48 - 2026-09-04 10:4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省 **市 **区 湖****书院路4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小波 0731-****2938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4********3441213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64002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6年09月07日
总成交金额:4.96966(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1 | **** | **省**市**区**市**区云塘街道建设北路225****公司宿舍1栋16号 | 49696.60 |
四、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报价明细 |
| 1 | 新湖校区大门门楣修复项目 | - | 型号:完全响应 | 1次 | 49696.60 | 49696.60 | 项目经理:卢谦 承包范围:新湖校区大门门楣修复项目 需求响应:完全响应 采购需求:三、采购需求 1.采购预算金额:53201.58元; 2.工期:约10天; 4.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 5.工程质量:合格。 四、响应文件 1.一般要求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需求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需求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需求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2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的组成 2.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不超过分项预算控制价);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注册单位自营业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其他详见附件 |
五、供应商要求响应情况
| 序号 | 要求类型 | 要求内容 | 是否必须响应 | 中标供应商响应内容 |
| 1 | 基本要求 |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需求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需求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需求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2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的组成 2.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不超过分项预算控制价);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注册单位自营业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 是 | 供应商上传证明文件 报价文件-新湖校区大门门楣修复项目.pdf |
| 2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含网址、查询日期(为邀请公告发布之后)。 注:①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指2026年4月--2026年6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 是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含网址、查询日期(为邀请公告发布之后)。 注:①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指2026年4月--2026年6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报价文件-新湖校区大门门楣修复项目.pdf |
| 3 | 资质要求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在评审时视为不符合。 | 是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在评审时视为不符合。 报价文件-新湖校区大门门楣修复项目.pdf |
| 序号 | 要求类型 | 要求内容 | 是否必须响应 | 中标供应商响应内容 |
| 1 | 付款条件 | 结算方式 (一)结算原则: 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结算资料以《****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的结算送审要求为准。 (二)竣工结算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两套(一正一副),并确保所有归档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满足档案管理的严格要求。 竣工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送审承诺书; 2.2 立项审批文件; 2.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2.4施工方案、施工图(若有); 2.5招标控制价或预算审核文件; 2.6 中标通知书; 2.7投标报价文件; 2.8 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9 隐蔽工程草签、照片等过程资料; 2.10 开工报告(开工令)、工期延期文件; 2.11 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等认质认价单; 2.12 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 2.13 工程结算书及电子档(含工程量计算书); 2.14 变更建议单\变更审批单; 2.15 工程签证单; 2.16 工程量清单未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 2.17 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资料。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没有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采购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承诺书,如采购方资金允许可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不含不可预见费)70%的工程款;竣工结算评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情形)且经中标人提出申请后一次性无息付清。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付剩余进度款所开发票应含3%质保金额)。注:如因采购人财务关账或财政资金未到位等其他特殊原因,影响付款时,付款时间向后顺延,但顺延时间不超过6个月。 | 是 | 供应商承诺符合要求 |
| 2 | 其他要求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书院路42号; 联系人:易老师,电话:0731-****2938 | 是 | 供应商承诺符合要求 |
| 3 | 施工条件及说明 | - | 是 | 供应商承诺符合要求 |
| 4 | 维修做法 | - | 是 | 供应商承诺符合要求 |
| 5 | 四、维修要求 | - | 是 | 供应商承诺符合要求 |
| 序号 | 要求类型 | 要求内容 | 是否必须响应 | 中标供应商响应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