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
**市方志馆灭火器采购
二、采购单位
****
三、采购方式
根据《****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南财采〔2020〕5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南财采〔2021〕165号),本项目改造预算经费7000元,属于市本级预算金额50万以下的服务\货物类项目,采取自行采购——询价方式。
四、采购需求
| 序号 |
工程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干粉灭火器 |
4kg胜安-新国标 |
个 |
68 |
|
| 2 |
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
20kg胜安-新国标 |
个 |
2 |
|
| 3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3kg胜安-新国标 |
个 |
4 |
备注:
1.报价金额应包括灭火器费用、服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装费、验收费等及其它销售方为完成本招标需求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采购方不再另行向销售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灭火器必须具备国家3C强制认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符合GB4351《手提式灭火器》及GB8109《推车式灭火器》等国家标准。
3.灭火器出厂日期为近期(自出厂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压力正常,在有效期内;罐体无变形、锈蚀,配件齐全完好。
五、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须取得相应消防器材资质,****管理部门验证在从事消防器材销售活动的单位。
3.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消防器材销售(或消防器材经营、消防设备销售等同类内容),且具有专业的消防技术团队。(投标方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报招标方备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次标,由投标人于2026年9月15日18时前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到**市**区玉洞大道19号**市方志馆307室馆藏科(邮政函件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快递函件以签收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771-****962,逾期取消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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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