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批沥青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补遗书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2026年第二批沥青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人决定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及修改:
1、采购公告中第4条4.1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于 2026年9月2日9:00至2026年9月4日17:00(**时间)期间,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 ****@163.com。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采购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不具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提供。修改成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于 2026年9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9月8日17时00分(**时间)期间,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63.com。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采购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不具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提供。
2、采购公告中第5条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4时 30 分,请投标人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开标)地点:****(**省**市**区**西路59号科技综合大楼)4楼401会议室。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4时 30 分,请投标人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开标)地点:****(**省**市**区**西路59号科技综合大楼)4楼401会议室。标书代写
采购人:****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