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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07
| 项目名称 | 龙源电力**区渌渚镇百前5.4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渌渚镇百前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9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冬平 |
| 联系人 | 吴得斌 | 联系电话 | 188****73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248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在**区渌渚镇百前园地上**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交流侧容量为5.4MW,以10kV线路送出。项目占地面积约135亩,项目年均发电量为555.606万kWh,年平均发电小时数为1028.9h。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光伏发电组件清洗废水收集后直接通过浇灌植物排放至外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更换的光伏发电组件和逆变器等设备为一般废物,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也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更换的变压器油品,将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 ||
| 承诺:**** 张冬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冬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