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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2万吨20%速溶超细氢氧化钙溶液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20%速溶超细氢氧化钙溶液项目(部分验收)
地点:**省**市**县陈王街道****段东侧(****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07日-2026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7****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