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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0323733 | 建设单位法人:陈根永 |
| 党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老高川镇常房梁村 |
| ****镁冶炼配套制气装置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21-C2521-炼焦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老高川镇常房梁村 |
| 经度:110.535300 纬度: 39.2364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9 |
| 榆政环批复〔2025〕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2-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52 |
| 722.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03237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2MA708THR1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2MA708THR1U | 竣工时间:2025-08-10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30 |
| 2026-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74TtSB |
| 技改及其他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及其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兰炭1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兰炭15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装煤方式:由备煤工段经移动带式输送机运送的原料煤储于煤仓,炉顶设有可逆配仓带式输送机,送至炉顶最上部的煤槽内,经电液加煤阀和辅助煤箱装入炭化室内。 煤气净化工艺:从半焦炉顶部出来的荒煤气经过上升管进入煤气总管,经水洗塔喷淋洗涤降温后,进入电捕焦油器。煤气由电捕除焦油器底部进入,脱除焦油雾滴后自顶部逸出,沿煤气管道经煤气风机加压后,煤气送至金属镁厂使用。 熄焦工艺:采用半干法低水分蒸汽熄焦。干馏炉的冷却段设置炉内喷水熄焦系统,熄焦水通过布水装置均匀喷在下移的高温兰炭上,将兰炭温度降至120℃以下;熄焦装置安装温度测点,兰炭温度控制喷水量。 出焦工艺:采用水平连续出焦。炉底采用密封熄焦仓及刮板机,从出焦仓底部直接落至炉底刮板输送机,进入筛焦工段。 炭化工艺:加入炭化炉的原料煤自上而下移落,与燃烧室送入的高温气体逆流接触。炭化室的上部为预热段,煤在此段被加热到400℃左右;接着进入炭化室中部的干馏段,煤在此段被加热到900-1280℃左右,并被干馏为兰炭。 | 实际建设情况:装煤方式:由备煤工段经移动带式输送机运送的原料煤储于煤仓,炉顶设有可逆配仓带式输送机,送至炉顶最上部的煤槽内,经电液加煤阀和辅助煤箱装入炭化室内。 煤气净化工艺:从半焦炉顶部出来的荒煤气经过上升管进入煤气总管,经水洗塔喷淋洗涤降温后,进入电捕焦油器。煤气由电捕除焦油器底部进入,脱除焦油雾滴后自顶部逸出,沿煤气管道经煤气风机加压后,煤气送至金属镁厂使用。 熄焦工艺:采用半干法低水分蒸汽熄焦。干馏炉的冷却段设置炉内喷水熄焦系统,熄焦水通过布水装置均匀喷在下移的高温兰炭上,将兰炭温度降至120℃以下;熄焦装置安装温度测点,兰炭温度控制喷水量。 出焦工艺:采用水平连续出焦。炉底采用密封熄焦仓及刮板机,从出焦仓底部直接落至炉底刮板输送机,进入筛焦工段。 炭化工艺:加入炭化炉的原料煤自上而下移落,与燃烧室送入的高温气体逆流接触。炭化室的上部为预热段,煤在此段被加热到400℃左右;接着进入炭化室中部的干馏段,煤在此段被加热到900-1280℃左右,并被干馏为兰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受煤坑、备煤工段筛煤有组织废气:密闭原料煤棚,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炉顶受料仓有组织废气:密闭空间,炉顶废气与受煤坑、备煤筛分废气共用1套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筛运工段筛焦有组织废气:密闭储焦棚,筛分机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8;炭化和煤化净气单元有组织废气:炭化炉出焦及煤气净化VOCs废气、焦油氨水分离罐VOCs废气、煤焦油装车VOCs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合经负压收集通过管道送至喷淋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处理后回炭化炉焚烧。 环评预测污染物排放量为受煤坑、筛分、炉顶废气排气筒DA005颗粒物1.40t/a、筛运工段筛焦废气排气筒DA008颗粒物0.70t/a。 受煤坑、备煤、筛运工段无组织粉尘:原煤棚、兰炭棚采用全封闭、,配置有喷雾抑尘装置,设置密闭输送廊道,地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无组织粉尘;炭化炉、煤气净化无组织废气:炉顶煤仓、布料系统、煤气净化采用密闭措施,装煤采用双室双闸给料器、采用了炉内熄焦工艺、双室双闸出焦方式,炉底采用密封熄焦仓及刮板机;炉体采用护炉铁皮密封等加罩密封措施,有效减小了兰炭炉无组织排放。 焦油氨水分离罐区废气:全密闭储罐,废气通过管道引入“喷淋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处理后回炭化炉焚烧,不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受煤坑、备煤工段筛煤有组织废气:密闭原料煤棚,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炉顶受料仓有组织废气:密闭空间,炉顶废气与受煤坑、备煤筛分废气共用1套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筛运工段筛焦有组织废气:密闭储焦棚,筛分机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8;炭化和煤化净气单元有组织废气:输焦廊道废气及煤气净化VOCs废气、焦油氨水分离罐VOCs废气、煤焦油装车VOCs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合并经负压收集通过管道送至喷淋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处理后回炭化炉焚烧。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为受煤坑、筛分、炉顶废气排气筒DA005颗粒物0.099t/a、筛运工段筛焦废气排气筒DA008颗粒物0.363t/a。 受煤坑、备煤、筛运工段无组织粉尘:原煤棚、兰炭棚采用全封闭、,配置有喷雾抑尘装置,设置密闭输送廊道,地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无组织粉尘;炭化炉、煤气净化无组织废气:炉顶煤仓、布料系统、煤气净化采用密闭措施,装煤采用双室双闸给料器、采用了炉内熄焦工艺、双室双闸出焦方式,炉底采用密封熄焦仓及刮板机;炉体采用护炉铁皮密封等加罩密封措施,有效减小了兰炭炉无组织排放。 焦油氨水分离罐区废废气:全密闭储罐,废气通过管道引入“喷淋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处理后回炭化炉焚烧,不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座500m3初期雨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座1000m3初期雨水池。 |
| 环评要求**500m3初期雨水池,实际初期雨水池容积为1000m3,容纳量增大,可更有效收集初期雨水、降低溢流污染风险,池体使用混凝土,四周及底部均进行防渗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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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15534.175 | 0 | 0 | 0 | 115534.175 | 115534.175 | / |
| 0 | 30.322 | 59.05 | 0 | 0 | 30.322 | 30.322 | / |
| 0 | 87.372 | 0 | 0 | 0 | 87.372 | 87.372 | / |
| 0 | 14.52 | 32.095 | 0 | 0 | 14.52 | 14.5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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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熄焦水补水口及熄焦水回用水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间接排放标准 | 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软水系统浓水用于熄焦 | 各项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间接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故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软水系统浓水用于熄焦可行 |
| 1 | 受煤坑、炉顶废气排放口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 | 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颗粒物实测排放浓度最大为7.0mg/m3 | |
| 2 | 兰炭筛分废气排放口DA008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集气罩+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为6.9mg/m3 | |
| 3 | 金属镁煅烧窑DA001 |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氮氧化物执行企业承诺排放限值为400mg/m3 | SNCR脱硝设施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最大为43.8mg/m3、107mg/m3、267mg/m3 | |
| 4 | 装置VOCs废气治理 | 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炭化炉炉顶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7焦炉炉顶大气污染浓度限值;焦油氨水分离罐区周边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炉顶煤仓、布料系统、煤气净化采用密闭措施,装煤采用双室双闸给料器、采用了炉内熄焦工艺、双室双闸出焦方式,炉底采用密封熄焦仓及刮板机;炉体采用护炉铁皮密封等加罩密封措施;输焦廊道废气及煤气净化VOCs废气、焦油氨水分离罐VOCs废气、煤焦油装车VOCs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管道送至喷淋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处理后回炭化炉焚烧。 | 达标 |
| 1 | 筛分设备、刮板机、筛焦工段、煤气鼓风机以及各种泵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 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为56~60dB(A)、51~53dB(A) |
| 1 | 朱太沟村监测井、石窑店监测井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要求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 朱太沟村监测井、石窑店监测井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筛煤收尘、炉顶装煤收尘、筛焦转运收尘、废离子交换膜、生活垃圾;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试剂、废活性炭、焦油渣等。一般固废筛煤收尘、炉顶装煤收尘、筛焦转运收尘外售,废离子交换膜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依托现有危废贮存库贮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 受煤坑、原煤筛分、炭化炉炉顶装煤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煤尘与面煤混合后外售处理;兰炭筛分机除尘器收集的兰炭粉尘混入兰炭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直接带走再生利用;危险废物包括焦油渣、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试剂、废活性炭集后依托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原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整改落实均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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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