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峨山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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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09-07
****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万吨/年铁矿石破碎加工集运项目。

建设地点:**县双江街道石花村(原八二〇地质队内)。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公司闲置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813.33 m2。沿用原有的办公楼及移动板房,沿用原有生产厂房分区建设原料堆场、原料加工车间、配矿堆场、成品料场,配套建设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并购置部分生产设备,项目建成****铁矿20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及设备安装废气。通过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物料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控制行驶车速,选用尾气达标运输及施工设备,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及沉淀池设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场时及时进行冲洗,定期对施工场地、入场道路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等措施,减缓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住宿,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车辆和工具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减缓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1)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工具和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运输车辆慢行,禁止鸣笛。

(3)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

(4)针对施工期间材料运输、作业敲击、人员喧哗等各类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规范现场作业秩序,强化施工全过程管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的低洼处或绿化覆土,不外排;建筑垃圾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铁矿破碎、筛分、配矿粉尘;装卸、给料、转运及堆存扬尘;汽车尾气和运输扬尘。

(1)铁矿破碎、筛分设备上方设置收集效率为90%的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风管输送,经引风机负压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处理后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装卸、给料、转运、配矿及堆存扬尘经三面围挡厂房自然沉降、喷雾降尘后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运输扬尘通过采取进场道路及厂区内地面硬化,定期清洗路面、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封闭遮盖,减少原材料的散落,物料转运场及进场道路两侧增设喷淋降尘设施,厂区内运输严格控制车速等措施处理。

(4)汽车尾气通过使用尾气达标车辆,进场车辆减速慢行,定期检查检修车辆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池(60 m3)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堆场和破碎厂房降尘用水,不外排;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洒水降尘用水,该部分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 m3)处理,定期****公司使用****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转,噪声源强在80~100dB(A),噪声控制措施为:

(1)场内、场外道路限速管控。厂区内部所有转运道路限速5 km/h,设置限速标识、禁鸣标识;场外外运车辆沿规划工业道路行驶,道路限速20 km/h,严禁超速急刹,减少轮胎摩擦、气流卷起路面积尘。

(2)固定规划运输路线,避开敏感区域。外运车****园区工业专线,严禁绕行北侧石花村村内道路、****水厂周边道路;场内转运限定破碎车间-封闭料棚固定路线,不横穿办公生活区,最大限度缩短途经敏感区域距离。

(3)严格运输时间管控。运输作业仅限昼间,大风、干燥晴天(风速>3m/s)减少货车进出频次,装卸时持续喷雾保湿;夜间全面禁止原料、成品货车进厂、出厂转运,消除夜间噪声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生活垃圾、废机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底****铁矿产品外售;废布袋替换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减小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具体措施为:

(1)简单防渗区:厂区常规区域,采取地面硬化处理。

(2)一般防渗区:生产厂房地面、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工艺,防渗层厚度Mb≥1.5m。

(3)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6、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针对废机油泄漏及火灾事故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1)废机油储存于合规防渗危废暂存间,采用密封金属桶盛装,落实台账管理、专人值守及日常巡检,作业全程防渗,从源头杜绝泄漏污染;

(2)项目扩容初期雨水池,完善厂区排水、截水设施,雨天严控生产作业,有效防范雨水溢流污染;

(3)规范厂区电气、设备管理,配齐消防器材,严控明火作业,定期维护除尘设备,全方位防范火灾风险;

(4)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并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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