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 3000吨高纯硅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年产 3000吨高纯硅粉项目 | ****开发区芝田园区 | **大学环境****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芝田园区,**项目。项目租用**市****公司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000m2。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提纯(酸洗)-清洗(水洗)-烘干-成品。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3000吨高纯硅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脱氟后送至同厂区**市****公司聚合氯化铝净水剂项目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废气:酸性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氯化钾氯化钙包装、不合格品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废氢氧化钠包装在危废间密闭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371—****0017
通讯地址:****原西路20****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