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81MACCJTG71R | 建设单位法人:张阿强 |
| 丁马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园区南区 |
| 塑料制品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47-塑料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南区 |
| 经度:120.089800 纬度: 33.0768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18 |
| 泰环审〔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81MACCJTG7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348292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489613E | 竣工时间:2026-07-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成后形成年产包装缠绕膜产品20000吨、塑料托盘100万只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年产包装缠绕膜产品14000吨、塑料托盘70万只 |
| 目前仅建设一阶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产品为再生塑料制品,废塑料以废塑料瓶为主,破碎后进入造粒生产单元;部分来料需在挤出造粒前需要破碎清洗,然后再进入挤出造粒生产单元,挤出造粒后的再生塑料粒子根据产品需求配合一定量塑料粒子、颜料进行注塑或流涎缠绕生产最终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为再生塑料制品,废塑料以废塑料瓶为主,破碎后进入造粒生产单元;部分来料需在挤出造粒前需要破碎清洗,然后再进入挤出造粒生产单元,挤出造粒后的再生塑料粒子根据产品需求配合一定量塑料粒子、颜料进行注塑或流涎缠绕生产最终产品 |
| 与环评相比,原材料的粉碎清洗加工工段由干法破碎变为湿法破碎,湿法破碎用水为原有清洗工段用水,用水量及废水量均不变,其他工艺均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根据《报告书》所述工程建设内容,配套建设能力匹配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 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 目1#车间~7#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 脱附+RCO 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8#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危废仓库经管道负压收集的废气一并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 排放;各生产车间破碎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 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 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乙醛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DA001废气排放浓度应按照基准含氧量折算);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设置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 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其中初期雨水和清洗废水汇集后经厂区污水站“调节池+预沉池+多级接触氧化+二沉池+絮凝池+气浮”组合工艺处理后满足厂内废塑料清洗用水标准部 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园区管网,****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废水****处理厂,建成后及时转接至安**工业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要求。 4、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 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做好台账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布袋、废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材料粉碎过程由干式破碎变为湿式破碎,不再有破碎粉尘产生,因此破碎粉尘处理设施不再建设,1~7#车间挤出造粒、注塑、流延缠绕膜有机废气及危废库有机废气收集后合并进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8#车间设备暂未投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乙醛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DA001废气排放浓度应按照基准含氧量折算);厂界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设置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2、本项目破碎清洗废水、****处理站(调节池+预沉池+多级接触氧化+二沉池+絮凝池+气浮)处理后部分(75%)回用于生产,部分(25%****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尾水排入四**;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尾水排入四**。 3、项目按照环评方案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要求。 4、本项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 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立了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要求。 废物临时堆场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 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材料粉碎过程由干式破碎变为湿式破碎;1~7#车间挤出造粒、注塑、流延缠绕膜有机废气及危废库有机废气收集后合并进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段排气筒不再建设;8号车间设备暂未投入;固体废物补充识别废机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污水管线、危废库等区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防渗工程施工方案,防渗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污染源分布和地下水径流方向,优化监控井设置 。 2、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水池在内的事故水污染防控系统,确保有效截留未经处理的事故废水。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实施雨污分流,防止事故水污染雨水系统。事故水污染控制设施与废水暂存设施应分别设计、建设,非事故情 况下不得混用。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事故水不进入外环境 。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应急疏散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建立****工业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3、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 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 (HJ1207-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加工工业》 (HJ1034-2019)等文件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及时跟踪项目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 实际建设情况:1、****园区土地及厂房,厂房建设过程中已按要求落实了各项分区防渗措施。项目污水管线、生产车间、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其他污染区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项目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了现场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 在运营过程中,将继续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3、本项目已按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相关要求建设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废水监控将按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4075 | 0 | 0 | 0 | 14075 | 14075 | |
| 0 | 0.785 | 0 | 0 | 0 | 0.785 | 0.785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43 | 0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201 | 0 | 0 | 0 | 0.201 | 0.201 | |
| 0 | 1.6 | 0 | 0 | 0 | 1.6 | 1.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83 | 0 | 0 | 0 | 0.183 | 0.183 | / |
| 1 | ****处理站回用水箱 | 厂内废塑料清洗用水指标(根据生产设计的清洗用水需求设置) | 已建 | 2026.7.5~7.6取样,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 2 | 废水总排放口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 | 2026.7.5~7.6,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处理设施出口)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 | 采样时间2026.7.6~7.7,每天3次,连续监测2天 | |
| 2 | 无组织废气(厂界)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与环评要求一致 | 采样时间2026.7.4~7.5,每天3次,连续监测2天 | |
| 3 | 无组织废气(厂房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与环评要求一致 | 采样时间2026.7.6~7.7,每天3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生产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按环评要求落实 | 测点选在厂界外2米,在东、南、西、北厂界声级每涨落3dB(A)各布1个点,如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监测时间为2026年7月5日~7月6日。噪声监测项目为昼夜等效(A)声级,监测2天,昼夜各测1次。 |
| 1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 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做好台账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布袋、废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 | 本项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 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立了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要求。 废物临时堆场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