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东荆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审批
湖北-仙桃-仙桃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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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4********378201N柳华兵
李青**省省直辖**市
**市杨林尾镇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市东荆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省直辖**市 杨林尾镇
经度:113.517020 纬度: 30.100520****保护局
2022-03-04
仙环建函〔2022〕16号
30347.8
1405.33**市东荆河下游河道综合****办公室
114********378201N**市东荆河下游河道综合****办公室
114********378201N****公司
****9004MA4893TW5U2024-03-31
2026-08-102026-09-07
https://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河道疏挖长度8.0km,护岸长度6.357km,卡口退堤1.15km,治理河段长度14.0km。河道疏挖长度8.0km,护岸长度6.357km,卡口退堤1.15km,治理河段长度14.0km。
无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方案包括河道疏挖、水下抛石、雷诺护垫护坡、堤防加固等。施工方案包括河道疏挖、水下抛石、雷诺护垫护坡、堤防加固等。
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项目施工场地要设置雨污分流系统。施工期生活污水要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林地灌溉。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要设置收集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严禁将施工作业废水直排河道。要通过减少涉水施工范围及缩短水下作业时间,在取水口上下游一定范围设置防污屏,并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制定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施工期临时取水方案等措施减小对水环境影响。 (2)废气:项目施工期应切实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作业现场和土方临时堆场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物料运输应加盖篷布,同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混凝土搅拌、土方开挖等活动,以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噪声:要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夜间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管理台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要及时转运至弃渣场、回填或用于周边土地平整和绿化;要合理布置弃渣场,严禁将弃渣场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弃渣场周边要布设挡土墙;河面垃圾、漂浮物必须集中暂存,及时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林地灌溉。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取水口上下游一定范围设置了防污屏。 废气:施工作业现场和土方临时堆场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物料运输均加盖篷布;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混凝土搅拌、土方开挖等活动。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挖土机、推土机等高噪设备采取了隔声、消声等措施。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土方部分回填和绿化,部分转运至弃渣场;弃渣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弃渣场周边布设了挡土墙;河面垃圾、漂浮物及时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无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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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废水治理设施 / 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循环使用,不外排。 无废水外排
2 施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林地灌溉。 无废水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扬尘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施工作业现场和土方临时堆场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物料运输均加盖篷布;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混凝土搅拌、土方开挖等活动。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处理。 施工厂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挖土机、推土机等高噪设备采取了隔声、消声等措施。 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管理台账,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要及时转运至弃渣场、回填或用于周边土地平整和绿化;要合理布置弃渣场,严禁将弃渣场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弃渣场周边要布设挡土墙;河面垃圾、漂浮物必须集中暂存,及时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施工期间产生的土方部分回填和绿化,部分转运至弃渣场;弃渣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弃渣场周边布设了挡土墙;河面垃圾、漂浮物及时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开展增殖放流、水生植被恢复、底栖动物增殖等水生生态修复措施;要尽快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了覆土和生态恢复,恢复了原有生态功能;施工结束后,开展了增殖放流、水生植被恢复、底栖动物增殖等水生生态修复措施。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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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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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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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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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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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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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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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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