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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20023U | 建设单位法人:单** |
| 赵政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大柴旦 |
| **省海西州大柴旦镇双口山 |
| **省大柴旦行委双口山多金属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大柴旦 双口山** |
| 经度:95.102600 纬度: 37.7701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6-15 |
| 柴行生态环〔2026〕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2.48 |
| 66.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20023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6********920023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CPJ2M277 | 竣工时间:2026-07-0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你公司报送的《**省大柴旦行委双口山多金属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大柴旦行委柴旦镇双口山**,地理坐标为E95°06'19.272",N37°46'5.240"。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系统查询,项目点位坐****委员会一般管控单元(ZH632****0002),属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建设符合海西州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准入清单。项目属**项目,主要建设:依托现有选矿厂1座485m生产车间以及破碎设备,新增筛分机,建设2条机制砂生产线,年生产0-5mm、5-10mm、10-20mm、20-25mm机制砂各10万t/a,共计40万t/a,1座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用地面积3200m2。项目总投资16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9万元,占总投资的41.17%。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扰动,应采取相应的恢复措施。项目完工后,应尽快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清理和迹地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对厂区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现有厂房改造部分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洗车装置,对运输车辆车轮、车身进行清洗。出现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设活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间,在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共设6个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产品库采用全封闭车间,车间上方设喷雾降尘,车间四周设置雾炮机。原料开挖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限载限速、篷布遮盖;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对运输道路采用砂砾压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座10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运营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座10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集中进行施工作业,主要高噪声设备放置在适当位置、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高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耳塞。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间,选择低噪声设备,现有破碎设备已安装减振底座,对新增的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座,采用消声措施。生产设备安装于室内,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钢筋、废板材等建筑材料全部外售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柴旦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运****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营期间,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0-5mm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运****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危废储存在1座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监控,采用防渗油毡+15cm的混凝土地坪+3mm厚的复合土工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x10-7cm/s,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并留存好防渗工程铺设过程的影像记录资料。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对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情况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时,你公司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项目环境影响报****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原有选矿厂范围内进行建设,****已对原有选矿生产线进行了拆除,仅保留了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项目依托原有选矿厂生产车间以及破碎设备围绕建设,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全部依托原有选矿厂设施。生产0~5mm、5~10mm、10~20mm、20~25mm机制砂各10万t/a,共计40万t/a。 |
|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及环评建设内容比对,本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设置,与环评建设内容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你公司报送的《**省大柴旦行委双口山多金属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大柴旦行委柴旦镇双口山**,地理坐标为E95°06'19.272",N37°46'5.240"。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系统查询,项目点位坐****委员会一般管控单元(ZH632****0002),属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建设符合海西州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准入清单。项目属**项目,主要建设:依托现有选矿厂1座485m生产车间以及破碎设备,新增筛分机,建设2条机制砂生产线,年生产0-5mm、5-10mm、10-20mm、20-25mm机制砂各10万t/a,共计40万t/a,1座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用地面积3200m2。项目总投资16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9万元,占总投资的41.17%。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原有选矿厂范围内进行建设,****已对原有选矿生产线进行了拆除,仅保留了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项目依托原有选矿厂生产车间以及破碎设备围绕建设,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全部依托原有选矿厂设施。生产0~5mm、5~10mm、10~20mm、20~25mm机制砂各10万t/a,共计40万t/a。 |
|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及环评建设内容比对,本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设置,与环评建设内容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你公司报送的《**省大柴旦行委双口山多金属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大柴旦行委柴旦镇双口山**,地理坐标为E95°06'19.272",N37°46'5.240"。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系统查询,项目点位坐****委员会一般管控单元(ZH632****0002),属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建设符合海西州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准入清单。项目属**项目,主要建设:依托现有选矿厂1座485m生产车间以及破碎设备,新增筛分机,建设2条机制砂生产线,年生产0-5mm、5-10mm、10-20mm、20-25mm机制砂各10万t/a,共计40万t/a,1座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用地面积3200m2。项目总投资16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9万元,占总投资的41.17%。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原有选矿厂范围内进行建设,****已对原有选矿生产线进行了拆除,仅保留了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项目依托原有选矿厂生产车间以及破碎设备围绕建设,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全部依托原有选矿厂设施。生产0~5mm、5~10mm、10~20mm、20~25mm机制砂各10万t/a,共计40万t/a。 |
|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及环评建设内容比对,本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设置,与环评建设内容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扰动,应采取相应的恢复措施。项目完工后,应尽快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清理和迹地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对厂区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现有厂房改造部分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洗车装置,对运输车辆车轮、车身进行清洗。出现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设活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间,在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共设6个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产品库采用全封闭车间,车间上方设喷雾降尘,车间四周设置雾炮机。原料开挖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限载限速、篷布遮盖;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对运输道路采用砂砾压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座10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运营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座10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集中进行施工作业,主要高噪声设备放置在适当位置、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高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耳塞。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间,选择低噪声设备,现有破碎设备已安装减振底座,对新增的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座,采用消声措施。生产设备安装于室内,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钢筋、废板材等建筑材料全部外售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柴旦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运****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营期间,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0-5mm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运****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危废储存在1座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监控,采用防渗油毡+15cm的混凝土地坪+3mm厚的复合土工膜,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x10-7cm/s,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并留存好防渗工程铺设过程的影像记录资料。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照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各污染防治措施。 |
|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及环评建设内容比对,本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设置,与环评建设内容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对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情况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时,你公司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项目环境影响报****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积极开展“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工作。 |
|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及环评建设内容比对,本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设置,与环评建设内容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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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现有1座10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 | / | 依托现有1座10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 | / |
| 1 | 6套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 | 运营期间,在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共设6个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产品库采用全封闭车间,车间上方设喷雾降尘,车间四周设置雾炮机。原料开挖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限载限速、篷布遮盖;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对运输道路采用砂砾压盖。 |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在通过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2.0mg/m3,排放速率最大0.348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根据企业运行时间,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约为1.11t/a。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367μ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1 | 选择低噪声设备,现有破碎设备已安装减振底座,对新增的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座,采用消声措施。生产设备安装于室内,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新增的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座,采用消声措施 | 厂界四周进行采样 |
| 依托原厂内污水化粪池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原有1 座10m3 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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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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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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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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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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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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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