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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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303/2026-00058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6-09-07
信息名称: ****2026年9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文号:
时效:
****2026年9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中心三楼J11窗口

1、

项目名称

******公司**邦健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7000万元,****开发区科创园A18栋厂房,购置可吸收性手术缝合线及医用敷料等为原料,购置安装可吸收性外科缝合线生产线、医用敷料灌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邦健医疗器械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万根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及2000万瓶(或片)医用敷料等一次性医疗器械。项****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6〕26号),项目代码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设备清洗废水、水浴废水、实验室台面和地面清洁废水采用“中和+混凝+生化+泥水分离+吸附过滤+消毒”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蒸汽灭菌冷凝水、循环冷却排水、纯水制备排浓****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运营期封口、点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密闭集气罩收集,蒸汽灭菌废气、环氧乙烷灭菌工序产生的解析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塑封包装、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密闭罩收集,危废仓库废气经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实验室质检过程中的有机试剂配制、样品质检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一并采用“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 15米高排气(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以A18栋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2026〕18号)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管库要求,环氧乙烷吸收废液、废矿物油、 废油桶、废油墨、废紫外线灯管、 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含油废抹布、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危废、废滤棉、危废包装材料、打印机废滤芯等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6、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本项目设置雨水排放口1个,污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1个。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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