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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5345x8 | 建设单位法人:芦亚平 |
| 杜学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县**镇**路-天富家园-别墅1 |
| 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选矿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西北40°方向,距**县城136公里,东南距巴伦台镇97.74km |
| 经度:85.171160 纬度: 43.14189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29 |
| 新环审〔2023〕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9493.62 |
| 29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25345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801MA775E2B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283229D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选矿生产规模由现有的150万吨/年提高到450万吨/年,服务年限25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一期选矿厂技术改造、**二期选矿厂、**尾矿库等),公辅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扩建给水系统、排水系统,**1座15吨/小时燃煤蒸汽锅炉房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和现存环境问题整改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147918.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3万元,占总投资的2.15%。该项目一期尾矿库扩容建设已完成,属于“未批先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22年12月21日,****环境局出具了《巴****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不予罚字〔2022〕1-11号)),****公司行为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选矿生产规模由现有的150万吨/年提高到450万吨/年,服务年限25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一期选矿厂技术改造、**二期选矿厂、**尾矿库等),公辅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扩建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和现存环境问题整改工程等)。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29493.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90万元,占总投资的2.31%。 |
| **1座15吨/小时燃煤蒸汽锅炉已完成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环保投资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矿石在矿山经粗碎、中碎筛分干选后,通过汽车运输至山下选矿厂,经高压辊磨闭路破碎至0~3mm,给入一段闭路磨矿至-0.074mm 70%,首先进行金浮选和锌硫浮选,金粗选精矿再磨至-10μm85%后进行金精选,锌粗选精矿再磨至-0.038mm 90%后进行锌精选,浮选尾矿进入铁粗选,铁粗选精矿再磨至-0.074mm 85%后进行铁精选,金、锌、铁精矿浓缩后进行过滤得到最终精矿,再运往精矿仓储存、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矿石在矿山经粗碎、中碎筛分干选后,通过汽车运输至山下选矿厂,经高压辊磨闭路破碎至0~3mm,给入一段闭路磨矿至-0.074mm 70%,首先进行金浮选和锌硫浮选,金粗选精矿再磨至-10μm85%后进行金精选,锌粗选精矿再磨至-0.038mm 90%后进行锌精选,浮选尾矿进入铁粗选,铁粗选精矿再磨至-0.074mm 85%后进行铁精选,金、锌、铁精矿浓缩后进行过滤得到最终精矿,再运往精矿仓储存、外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9-2018)有关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生态扰动区域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恢复,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项目运营期编制《尾矿库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尾矿库生态恢复治理措施;根据坝体堆筑进程合理安排坝体外坡及周边生态恢复治理,减少坝体产尘量和水土流失。尾矿库退役后拆除建筑物,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尽量平整土地,并进行植被修复。一期尾矿库闭库工作结束后方可启用二期**尾矿库。 2、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运营期选矿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后,用于选矿生产工序循环利用及绿化; 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锅炉脱硫系统脱硫使用;脱硫废水经脱硫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化验废水经中水站处理后全部通过管路输入选矿生产工序循环使用。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暂存间、桶装油库、机修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优化措施,确保区域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 3、施工期采用防尘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范施工工序等措施。运营期辊磨筛分及转运工段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磨矿工段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经有效环保措施处理后,工业场地边界颗粒物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相应标准限值。 4、施工期建筑垃圾,废金属、废钢筋等,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县巴音布鲁****发展中心定期清运。 运营期废机油及废油桶、废药剂及包装物、化验废液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尾矿砂部分综合利用于第二尾矿库后期筑坝,其余堆存至尾矿库内,第一尾矿库在第二尾矿库建成投产的同时闭库,并按尾矿库闭库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闭库和生态恢复;锅炉废气除尘灰运至灰渣场临时贮存后综合利用;辊磨筛分及转运、磨矿仓、主厂房除尘灰回用于选矿生产;炉渣用于厂区及进矿道路维护、屋面保温等;脱硫渣回用于锌精矿浮选工序;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定期拉运至**县****填埋场填埋处置;循环水池底泥返回生产工序回用于选矿;废布袋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县****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县巴音布鲁****发展中心定期清运。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保障,制(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现场踏勘,企业严格落实《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9-2018)有关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生态扰动区域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恢复,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项目运营期编制《尾矿库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尾矿库生态恢复治理措施;根据坝体堆筑进程合理安排坝体外坡及周边生态恢复治理,减少坝体产尘量和水土流失。尾矿库退役后拆除建筑物,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尽量平整土地,并进行植被修复。一期尾矿库正在办理闭库手续。 2、根据现场踏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运营期选矿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后,用于选矿生产工序循环利用及绿化;化验废水经中水站处理后全部通过管路输入选矿生产工序循环使用。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项目未**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桶装油库、机修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已建立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区域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 3、根据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施工期采用防尘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范施工工序等措施。根据现场踏勘及监测结果,运营期辊磨筛分及转运工段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磨矿工段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经有效环保措施处理后,工业场地边界颗粒物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相应标准限值。 4、根据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废金属、废钢筋等,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县巴音****发展中心定期清运。 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运营期废机油及废油桶、废药剂及包装物、化验废液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尾矿砂部分综合利用于第二尾矿库后期筑坝,其余堆存至尾矿库内,第一尾矿库正在办理闭库手续,并按尾矿库闭库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闭库和生态恢复;辊磨筛分及转运、磨矿仓、主厂房除尘灰回用于选矿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定期拉运至**县****填埋场填埋处置;循环水池底泥返回生产工序回用于选矿;废布袋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县****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县巴音****发展中心定期清运。 5、根据现场踏勘及监测结果,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 6、025年11月修编完成《****选矿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1月7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652827-2025-048-L;652827-2025-047-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整治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并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提条件之一。 | 实际建设情况:“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整治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在本次验收期间已进行逐一核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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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8 | 0.273 | 0 | 0 | 0 | 6.353 | 0.27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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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规定的A级排放限值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高压辊磨车间、辊磨筛分车间及转运站除尘器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磨矿仓、主厂房除尘器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基础减振,室内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尾矿库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 尾矿库已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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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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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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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区周边绿化、老尾矿库进行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办公生活区已进行绿化。验收期间,第一尾矿库正在办理闭库手续,根据《********铁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1年11月)的复垦要求,目前正在逐年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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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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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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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