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76****9069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 | ****年产1000吨土工格室、60万平生态修护一体毯项目 | **省**市**区安德街道财源路2号院内东侧****院内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浓度、VOCs和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土工格室生产线熔融挤出、超声波焊接工序及生态修护一体毯生产线焊接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及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废气浓度和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生态修护一体毯生产线投料搅拌、布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废气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上无废水产排。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公司二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光大****公司二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声主要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车间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袋/桶和布袋除尘灰。其中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粉碎后回用,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桶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 2 | ******公司 | ******公司年产复合排水网600万平方米、塑料焊丝500吨、复合加筋布100万平方米项目 | **省******开发区武佑街中段路西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臭气浓度。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复合排水网生产线熔融挤出、牵引成丝工序,塑料地钉熔融、注塑工序,塑料焊丝生产线熔融挤出、牵引成丝工序,复合加筋布生产线加热、复合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臭气浓度,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未被收集的VOC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上仅使用循环冷却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产生环节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排水网生产线搅拌机组、排水网生产线挤出机组、牵引机、排水网生产线复合机组、排水网生产线卷绕机组、注塑机、塑料焊丝生产线搅拌机组、塑料焊丝生产线挤出机组、料焊丝生产线卷绕机组、土工膜生产线、土工布生产线、土工材料复合设备等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及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干式过滤器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 3 | 天鹭新****公司 | 天鹭新****公司风电齿轮箱修复剂、轴承修复剂及汽车发动机修复剂生产项目 | **省**市**区边临镇**东外环以西、天衢东路以北C地块(**谷川高科产业园9号厂房)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587.15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投料工序、搅拌工序、灌装工序产生的污染物VOCs经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德****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德****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未沾染油脂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沾染油脂的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