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8月19日《**市教育系统2026年建设项目审价机构公开征集公告》,已征集到一审机构10家,二审无,本次公开征集二审机构,入围一审机构不得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财政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价工作有关事项的调整通知》财监字[2023]8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公开征集二审审价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市教育系统2026年建设项目主要有:校舍维修项目、学前教育项目、薄弱学校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自筹及其他项目(不含代建项目),合同价60万元以上项目约5个,项目需报财政抽二审、抽中二审项目需进行二审、二审项****财政局备案。
二、项目地点: ****学校校园内。
三、审价费用:分项目计取审价费用,单个项目审价费用保底1000元。
四、审价方式:项目审价服务采取“一次性征集,分批次分配、实行回避制度,分项目出具审价报告”的模式。
五、审价机构征集范围:符合基本审核条件的造价咨询机构自愿报名参加(已入围一审的10家审价机构,不在本次二审审价机构征集范围内)。
六:报名收费:不收费。
七、征集数量:本次征集二审造价咨询机构3家。参加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二审少于3家时全部入围。
八、报名地点:****A306室,****服务中心。
九、报名时间:****征集网上公告发布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6年 9 月 9 日16:00止。标书代写
十、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市教育系统2026年建设项目审价报名表需加盖公章。(见附件)。
3、完整的审价项目组成员造价资格证、造价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网上查询注册截图(加盖公章)。
4、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
5、现场报名,须一次性提供所需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原件初审后自行带回,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不退还。
(二)报名管理:
1、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不接受重复报名和重复提交,现场初审,审查未通过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2、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列入“教育系统审价黑名单”。
3、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全或不清的、扰乱报名现场秩序的、复审不合格的,均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十一、征集审价机构的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的咨询服务机构及项目组成员需熟悉结算审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市文件的规定及流程。
2、咨询服务机构配备不少于3名本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中至少有 2 名为一级造价师。
3、在项目审价过程中,严格执行“人证合一”、“ 签章统一”等规定。
4、遵守服务承诺等。
十二、审价咨询服务费用:咨询总费用=基本收费+核减额收费。
二审:基本收费=一审造价×0.3‰,核减额收费=核减额×2.5%;
1、基本收费按一审造价为基数计算,二审核减额为一审审定价减二审审定价。
2、审价服务费用分项目结算,按年度支付。
3、不论何种原因,项目被退审或未出具审价报价及结论的或财政备案未完成的,不支付审价费用。重新送审的,正常情况下由原审价机构继续审价;若原审价机构已不符合审价条件或存在审价不认真、不配合,人证不一,有意拖延、故意刁难,审价误差超范围,违反服务承诺及管理规定等不良情况,项目重新分配审价机构,与原审价机构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且不支付原审价机构审价服务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审价单位的确定:
二审单位:现场初审和联合复审通过的报名单位,大于3家的,随机摇号抽取的方式选择3家,不足3家的全部入围。
项目学校代表、****中心、局财审股派员共同参加审价单位确定工作,****监察室)负责现场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结果网上公示,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十四、审价服务管理:
1、以下为立即解除当前审价事项委托业务的情况,并后期项目不再安排该咨询机构:
(1)不能落实“人证合一”、“ 签章统一”的;
(2****服务中心审价任务通知后24小时内未做出响应的,3个工作日****学校****学校签订《审价咨询合同》的。
(3)其他不符合审价条件的情况。
2、被征集咨询机构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及《**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芜政〔2015〕104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财监字[2023]69号、《****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政办[2023]11号)等文件的规定,严把工程审价质量关。对应批准而无批准手续的项目内容不得擅自进行审价。实施程序上应参考《****财政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字[2021]154号)的要求和规定。
3、本公告涉及的相关文件可自行通过网站查询、熟悉,遵守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其他: / 。
十六、后附:审价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服务承诺、审价咨询合同。
十七、咨询电话:0553-****524
****
2026年9月7日
| **市教育系统2026年建设项目审价报名表 |
||||
| 单位盖章: |
||||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单位地址 |
成立日期 |
|||
| 报名二审 |
□二审(勾选)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组成员一 |
项目组成员二 |
||
| 姓名 |
||||
| 身份证号码 |
||||
| 造价注册证书名称 |
||||
| 造价注册专业 |
||||
| 造价注册证号 |
||||
| 造价职(执)业证书号或管理号或证件编号资格证书号 |
||||
| 手机号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
| 2026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系(报名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办理**市教育系统2026年建设项目二审审价 报名全部资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证明。
报名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报名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办理**市教育系统2026年建设项目二审审价(项目名称)报名全部资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报 名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方式:
年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服 务 承 诺
1、我公司自愿报名参加**市教育系统2026年建设项目二审审价业务。
2、我公司对报名的项目组成员无不良记录,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3、我公司将对审价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我公司将严格落实“人证合一”“签章统一”和“主动回避”“资料保密”等规定。
5、我公司不会对已委托的审价项目进行转让、放弃或无故拖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组全体人员将严守执业道德,公平公正,严格执行相****市政府及部门管理的规定,绝不“吃拿卡要”,廉洁自律。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将主动退出委托服务业务并接受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等相关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月日
**市教育建设项目审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甲方): 学校
受托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财政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54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本项目竣工结算审价事项(□一审 □二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的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竣工结算报审造价:元
二、委托内容: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三、对咨询成果报告的要求
1.时间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应在天内(即:年月日之前)完成审价复核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初审成果报告,超时的按退审处理。
乙方应遵循以下审价时间:
| 竣工结算报告金额(送审价) |
审价时间 |
|
| 1 |
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 |
15天 |
| 2 |
2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20天 |
| 3 |
1000万元以上到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 |
30天 |
| 4 |
3000万元以上到10000万元以下(含10000万元) |
60天 |
| 5 |
10000万元以上 |
90天 |
2.审价依据: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竣工图纸及说明、施工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测量记录、计算式以及国家、本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等。标书代写
3.审价质量和实施程序要求: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芜政〔2015〕104 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财监字[2023]69号、《****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政办[2023]11号)等文件的规定,严把工程审价质量关。对应批准而无批准手续的项目内容不得擅自进行审价。实施程序上应参考《****财政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字[2021]154号)的要求和规定。
四、咨询服务费支付
审价咨询服务总费用=基本收费+核减额收费。
一审:基本收费=送审价×0.8‰,核减额收费=核减额×1.5%;
二审:基本收费=一审造价×0.3‰,核减额收费=核减额×2.5%;
基本收费的送审价为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的送审总造价,一审核减额为送审价减审定价,二审核减额为一审审定价减二审审定价。
4、审价服务费用分项目结算,按年度支付。核减率10%以上核减部分收费由施工单位承担、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代扣。
5、不论何种原因,项目被退审或未出具审价报价及结论的或财政备案未完成的,不支付审价费用。重新送审的,正常情况下由原审价机构继续审价;若原审价机构已不符合审价条件或存在审价不认真、不配合,人证不一,有意拖延、故意刁难,审价误差超范围,违反服务承诺及管理规定等不良情况,项目重新分配审价机构,与原审价机构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且不支付原审价机构审价服务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应在接受审价任务分配下达2日内一次性完整提供项目竣工结算资料。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财政局财建[2021]154号文件)。标书代写
2、甲方有依据认定乙方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纠正违规违法行为或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督促和协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考《****财政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字[2021]154号)要求,及时提供乙方审价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4、乙方自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审价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勘查现场、业务会商、对账、初审结论报告会安排等。
5、乙方安排的本项目审价人员应为项目组造价工程师,并建立内部责任、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审价人员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独立高效地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乙方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审价过程中须对送审工程量逐一复核,并形成审价结果等,并对审价资料及结果保密。不得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或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乙方对审价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须对审价结果进行分析,并对工程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如实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9、乙方被取消服务资格,立即解除委托合同,不支付审价费用。如发现故意拖延、推诿等人为因素不能按质按时完成的,除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视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
10、****人民政府、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关于工程审价管理方面有关制度及规定,包括已出台的和审价过程出台的。
六、管理规定
1、执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芜政〔2015〕104 号、《****财政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字[2021]154号)、等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审价工作。对市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规定强制收回的项目不支付任何费用,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3、如乙方实施的项目,根据审价组织认定的二审核减率,对一审单位按以下规定处理:
(1)、建设单位双倍扣除一审审价费用:扣除处罚金额=二审核减额×0.8‰×2;
(2)、核减率超过一审审定价3%(含3%)的,每发现一次,暂停一次审价服务业务分配;核减率超过5%(含5%),每发现一次,暂停二次审价业务分配;核减率超过10%,不再分配该单位新的审价业务,并向社会公布。
(3)、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需作出行政处罚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机关处理。
(4)、在审价、巡视巡察、绩效评价、年度抽查等检查中发现一审、二审存在审价错误的,相关处罚比照上述第(1)、(2)、(3)条款执行。
七、本项目征集公告、应征材料、服务承诺、中标通知书、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及修正文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合同中涉及的相关文件要求受托人自行通过网站或委托人查询、熟悉,遵守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采取法律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