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解决“困难群体免费收看电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15:07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景忠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3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街1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83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街13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8322 | ||
| 附件: | |||
| 附件1 | 需求报告.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解决“困难群体免费收看电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6年解决“困难群体免费收看电视项目”、 1套、 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是**县域内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唯一合法经营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运营主体。该公司建成覆盖全县 16 个乡镇的广播电视专用传输网络,具备完整的信号集成传输能力,是本县唯一能够稳定、合规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县四级广播电视节目的运营单位。其他通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平台仅能提供部分频道,无法完整落地本县自办电视节目,不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完整转播四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法定要求。 同时该供应商拥有完整线路**、用户数据台账、乡镇服务网点、长期稳定本地运维队伍,掌握现有用户线路、设备参数、平台后台充值系统,具备收视费后台充值、设备更新抢修、安全播出值守一体化服务能力。 县域内其他市场主体无合法广播电视传送经营资质,无现成全域广电传输网络、用户管理平台和基层运维网点,无法完成收视费系统充值、现有线路及直播卫星 / 地面数字电视一体化运维,不具备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完整条件。 如果更换服务商,需要重新搭建运维体系、对接现有广电平台,无法实现精准减免充值,难以保障中央、省、市、县四级电视节目稳定入户,极易造成困难群众电视信号中断,存在安全播出风险,同时产生高额交接成本,难以满足民生保障的连续性、稳定性要求。 综上,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特定供应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只能由****承接。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镇滨河路13号
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4日
无
联系人: 景忠良
联系地址: **镇**街139号
联系电话: 138****8322
2.财政部门联系人: 罗春玲
联系地址: **省**市**县**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3楼
联系电话: 0816-****660
****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