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盘活国有闲置资产,丰富市民休闲文旅业态,提升德湖公园整体运营品质,现对**市**区**大道德湖公园景观文旅水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公告如下:
1.租赁标的:**市**区**大道****水库)景观文旅水面,整体对外招租,不拆分租赁。
2.租赁用途:仅限开展合规景观文旅水上经营项目(休闲游船、水上文旅体验、水域景观运维等)。严禁开展水体排污、破坏生态、违规涉水等影响防洪、生态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水域原有防洪调蓄、景观生态核心功能。
3.租赁方式:公开竞价租赁,价高者得;若仅1家合格意向人,按底价协议租赁。
4.租赁期限:最终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5.竞租底价:人民币101500元/年,租金逐年缴纳,可约定租金递增比例。
6.标的现状:按现状整体出租,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场地、水域、管控政策等现状情况,报名即视为认可所有租赁条件及标的现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全生产、环保违法处罚记录。
3.具备水上文旅项目运营经验,拥有水上项目安全管理能力,能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足额购买公众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4.服从公园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水利、生态环境、文旅、应急等部门监管要求,自行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行政审批手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及所有费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不允许转租、分租。
1.严格保护水体生态及公园绿化、设施、岸线环境,禁止一切污染、破坏性行为,保持水域整洁美观。
2.严格落实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承担租赁期间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3.保障公园公共开放属性,不得封闭湖面、限制市民正常休闲游览,合理划分经营区域与公共休闲区域。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不得改变约定经营用途。
5.如遇政府防洪、应急调度、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公共需要,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按主管部门要求暂停经营,相关损失按合同约定执行。
1.公告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工作日 9: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市德坞街道农产品综合物流园
4.竞价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合格意向报名人。
1.本次招租所有行政审批、场地运维、水电、保洁、安保、税费、保险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新增设施、设备改造需提前报备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租赁期满后,可移动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清运,固定构筑物按合同约定处置。
出租单位:**市******公司
联系人:王万青 联系电话:136****1182
地址:**市德坞街道农产品综合物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