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高草回族乡在裕隆乡**村12组飞地新址**“小组微生”聚居点建设自来水引入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121.4698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华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795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高草回族乡中河村2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8****79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草回族乡中河村2组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8****795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已瘦身)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格式(盖章).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高草回族乡在裕隆乡**村12组飞地新址**“小组微生”聚居点建设自来水引入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市高草回族乡在裕隆乡**村12组飞地新址**“小组微生”聚居点建设自来水引入工程、 1项、 预算金额 1,214,698.46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98.46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裕隆乡**村 12 组飞地新址 “小组微生” 聚居点自来水引入工程,属乡村水务建设范畴,建设内容涵盖项目覆盖住户 “一户一表” 及配套供水设施布设,同步包含供水系统运营维护、供水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项目涉及供水特许经营性质。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 “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2〕239 ****省委、****工作部署,纵深推进乡村水务建设,**市委、市政府原授权****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统筹负责市域**村水务项目的建设、运营与管理工作。后因**市国有企业管理架构优化调整,****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并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财〔2026〕73 号》文件规定,全市乡村水务项目的建设、运营与管理职责,调整由****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集团****公司)承接实施。 目前**市域内具备对应供水特许经营的实施主体仅****一家,项目服务供给主体具有唯一性。
名称: ****
地址: **省****市胜利南路116号
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4日
无
联系人: 黄华洲
联系地址: **市高草回族乡中河村2组
联系电话: 178****7959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地址: **市大水井1号
联系电话: 0834-****654
****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