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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8.11”洪灾**区水利工程灾后重建项目(渠堰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匠心****公司 |
| 监测单位 | **涪圣****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士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与2026年8月10日组织召开了“8.11”洪灾**区水利工程灾后重建项目(渠堰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起始时间: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验收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清/138****4283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