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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审****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余教体函〔2026〕85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学校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
三、建设地点:**县子营街道。
四、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规划用地面积13964.42平方米(约合20.95亩),总建筑面积为1071.0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楼、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门卫室、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七、资金来源:《****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5〕140号)600万元。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九、项目法人单位:****体育局。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该项目总投资已达到必须招标要求,请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5〕385号文件要求,请你单位接到批复文件后第2日起,且不迟于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通过**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计划。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明确**省省域内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6〕337号规定,请你单位按规定在省域内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同时进行项目建设的有关准备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落实建设条件,尽快组织实施,发挥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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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