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
三、采购日期:2026-07-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艺祥****公司
地址:********装饰城2幢
被投诉人1:****
地址:**市**区清风东路101号
被投诉人2:****中心
地址:**市贵****广场一号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1:**艺祥****公司
地址:********装饰城2幢
当事人2:****
地址:**市**区清风东路101号
当事人3:****中心
地址:**市贵****广场一号楼
五、基本情况
你司关于“2026-2028年**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1包”的投诉书,本机关已于2026年8月19日收悉。
经审查,因投诉书内容和投诉材料数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8月24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你司邮寄《****政府采购投诉书的一次性告知书》,通知你司在收到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补正材料。你司于2026年8月25日签收上述补正告知书。截至本告知书作出之日,你司未在规定的补正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你司未在规定的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财政局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