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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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贸楼危楼改造项目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3.5条中“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管理人员1人,(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进驻现场。”变更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至少应配置人数: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质量管理人员2人,(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进驻现场。”
加急标书代写
注: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同步修改,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
加急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加急标书代写
投诉受理部门:****建设局
电 话:0455-****06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监测中心
地 址:**省**市
电 话:0455-****044
招标人:****
地 址:**省****林区黄**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刘遵亮
联系电话:132****56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街352号
联系人:刘欣
电 话:0451-****1060
代理项目负责人:刘欣
电 话:0451-****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