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镇桃花潭东路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镇财富鑫城B4幢119-120号 | |
| 项目名称 | 贺村路等道路修复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4日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市****镇幕二路14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路2459****花园C1幢办公楼1206(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623.70元 | |
|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经理:张影芳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4796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区张公山片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2、安****开发区汪溪园区**路(环形路)改造提升工程 | |
| 项目经理业绩:**区张公山片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镇**大道西侧林苑小区12幢14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发区汤口路2766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337.59元 | |
|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经理:夏伦祥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132********00030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县涡曹路(**大道-**路)工程 2、经开区明德路(锦绣大道至和雅路)建设工程 | |
| 项目经理业绩:**县涡曹路(**大道-**路)工程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县定城镇**路琵琶塘南侧滩塘巷1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镇桃花潭中路东郡之都27幢20-A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110.00元 | |
|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经理:卜成成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1341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桂园路和祥宁路项目 2、**县岱**路工程 | |
| 项目经理业绩:桂园路和祥宁路项目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0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翟先生,联系电话:0563-****55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浩,联系电话:152****188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清单: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清单.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