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组配分类取水许可审批结果 |
| 水利 | 发文日期2026-09-07 |
| 区水利局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溪口镇湖山**一号地块商业办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及《溪口镇湖山**一号地块商业办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市**区溪口镇,南侧为锦堤南路、北侧为剡江,西侧为剡江绿化带,东侧为溪上桃花源四区。工程项目组成包括**4幢商业及办公用房、1层地下车库及其配套工程等。工程占地总面积2.419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6212公顷,临时占地0.7981公顷。工程总投资222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070万元,建设工期25个月。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6.70万立方米,土石方填筑总量2.66万立方米,借方总量0.28万立方米;余方总量4.32万立方米。
(三)原则同意工程余方4.32万立方米处理方案,4.32万立方米外运至萧王庙街道五星村建筑渣土堆库。
(四)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4193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3%。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3个区:Ⅰ区为建筑物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5860公顷;Ⅱ****广场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0352公顷;Ⅲ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7981公顷。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对以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分区予以严格落实:
(一)建筑物工程防治区:施工期,沿基坑开挖线外侧布设基坑截水沟。
****广场工程防治区:施工期,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利用基坑截水沟,排水出口布设沉沙池,裸露地表进行苫盖,对临时堆置的砂石料实施拦挡苫盖措施;施工后期,实施雨水管、土地整治和景观绿化等措施。
(三)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施工期,地块出入口及临时堆土区出入口布设洗车池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临设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堆土区四周布设填土编织袋拦挡及顶部进行苫盖;施工后期,临时堆土区进行撒播草籽。
(四)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要强化施工过程水土保持管理,及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加强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80.71万元,其**案新增67.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3544万元)。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复核堆土容量,查**文地质条件,完善堆土防护措施和堆场设计,确保堆土安全。后续设计应报****,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如有重大变更应及时报我局批准。
(二)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由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重点关注施工临时设施的记录及计量。
(四)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按季度向****提交监测报告表,并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监测结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五)工程开工前,及****税务局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手续;工程投产使用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附件:溪口镇湖山**一号地块商业办公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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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