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文化生态新城五甲塘分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三期)监理服务澄清补遗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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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文化生态**五甲塘分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三期)监理服务

澄清补遗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文化生态**五甲塘分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三期)监理服务现发布澄清补遗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市政工程岗位不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若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的,应注册在本单位。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2.项目组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中房屋建筑工程岗位不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若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的,应注册在本单位。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不一致,上述要求以招标公告中要求为准,即要求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市政工程岗位不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若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的,应注册在本单位。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特此澄清。

2.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变更通知或其他相关信息,给各潜在投标人带去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本澄清补遗通知内容未对招标公告产生实质性影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4.补遗书或变更澄清通知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书或变更澄清通知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日期: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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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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