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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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茂****中心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施工
茂****中心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施工
A01-124********1182236-****0826-000001-2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茂****中心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于2026年8月26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因“信用中国”网站(www.****.cn)暂不开放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窗口,故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所有对应条款进行更正调整。具体补充及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现更正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范围内查询)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查询: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现更正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范围内查询)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函》)。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节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现更正为:

(14)“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范围内查询)的;或未提供《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函》的。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三)企业近三年内其他信誉情况表”:

2.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注: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投标人网页信息查询截图。

现更正为:

2.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范围内查询)的;或按要求提供了《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函》。

注: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投标人网页信息查询截图和《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函》。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原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六、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

日期:2026年9月7日

附件: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函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工作,现就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相关情况,作出郑重承诺:

1.我公司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相关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2.我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因拖欠工资被人社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无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公示及联合惩戒情形。

3.我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可随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核查。

4.若本承诺内容不实、存在隐瞒失信记录等情况,本公司自愿放弃本次投标及中标资格, 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一切处罚,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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