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饲草生产加工企业、******社、家庭农场):
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畜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砚财农〔2026〕8号)等精神,结合**县苜蓿种植实际情况,现公开征集本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社******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牛羊养殖企业(场)和家庭农(牧)场等主体,优先支持制作使用青贮苜蓿或干草的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配备有必要的种植、收获和加工设备。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根据苜蓿种植规律,租赁年限一般应在5年以上)。
二、项目建设内容
全县计划种植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2000亩,项目可由多个主体实施,但单个实施主体应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种植300亩以上。项目资金支持种子购买、土地租赁、整地、完善田间基础设施、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储草棚、 堆储场、青贮窖、农机库等。
三、项目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经实地验收,对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800元,本项目总财政资金173万元。
(二)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种植结束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验收,****技术局进行初验,初验结果公****农业农村局,州农业农村局组织终验,终验结果公示无异****科学技术局拨付补助资金至项目实施主体。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项目报名申请书(附后);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近三年无失信、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信用查询报告;
4.初步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种植品种规划、技术方案、保障措施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养殖****文化中心3号楼附2楼)。
3.联系人及电话: 饶自跃, 0876-****918,QQ:****4998。
4.报送方式:现场纸质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投递。
六、筛选确定方式
我****小组,对报名主体的资质条件、项目方案、从业经验、资金实力、信用状况、示范价值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最终项目实施主体。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主体自行承担申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申报主体需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6年9月4日
附件:**县2026年苜蓿种植项目申报书
(一审:田文发 二审: 饶自跃 三审:王赞)
**县2026年苜蓿种植项目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2026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