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陈照明灯具(射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展陈照明灯具(射灯)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请的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96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96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展陈照明灯具(射灯)采购项目 |
1 |
批 |
396000.00 |
批发业 |
否 |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①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本采购文件中有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0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6.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至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1幢407-414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公司****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0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地址:**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1幢407-414室。可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1递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下同):2026年9月11日09:30标书代写
9.2递交地点(同谈判地点,下同):****开标室,地址:**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1幢414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完好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地址:**省****文化中心
邮编:363000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96-****131
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1幢407-414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801
邮箱:****@163.com
2026年9月7日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