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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6〕350号)要求,依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规定,省商务厅组织对我省经商务部认定的33个“中华老字号”和32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全员复核,现将复核建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9月7日—9月2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建议结果有异议,****商务厅联系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实名和详实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省“中华老字号”复核建议汇总表
联系人:****商贸服务业处赵建明
电 话:029—****3976
地 址:**市**大院28****商贸服务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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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