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拟对****《生产线提质增效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生产线提质增效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大道138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经开区**大道138号(****现有厂区内),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保障生产运行,拟对现有生产线部分设施进行优化,主要包括购置天然气热风炉、点胶机等设备,****处理站,将原委外处理的废水调整为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调漆、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密闭收集,喷漆及喷塑后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天然气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与上述废气合并通过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废气经喷塑房密闭收集,通过旋风回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废气、焊接烟尘及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NOx、SO2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相关要求。DA00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NOx、SO2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硅烷化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调节+混凝气浮+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混凝沉淀+过滤,3t/d)处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项目外排废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中直接排****处理厂工业化改造后执行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包装桶、槽渣、废槽液、漆渣、清胶废水、废活性炭、压滤泥饼、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24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管委会605室 | |
| 联系电话: | ****459 | 电子邮箱: | ****@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