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中心学校、****学校、社会各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教规〔2021〕6号文件),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规定: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或经举办者自愿提出停办申请,报****中心学校和民办教育股初审后,公示停办。
现将2026****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幼儿园有(17所)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宣****幼儿园
宣****幼儿园
宣****幼儿园
****幼儿园
**市****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中心学校要认真研究和管理民办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好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加强监管,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二、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示为初步结果,公示期满后,****体育局将结合反馈意见,报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最终停办结果,并发文通报。
(二)****中心学校对照停办结果,提****学校的指导工作,****学校督促其尽快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的注销工作。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初步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联系,地址:****民办教育与校外培训监管股(请注明“停办异议”)。
****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