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民政府:
《南****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夏道镇大窠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审核的报告》(夏政〔2026〕33号)已收悉。经审核,同意夏道镇大窠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案(详见附件1)。
请你镇认真按照《一般债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以及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1. **区一般债项目批复表
2. 一般债项目实施方案
****区委****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区一般债项目批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补助环节 计划投资 |
补助资金 |
补助环节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 1 |
夏道镇大窠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夏道镇 |
50 |
50 |
计划修缮提升夏道镇大案安置点人居环境:1.安置点小区内室外污水系统清淤疏通,14#一层污水管道修缮;2.公厕修缮;3.9#楼架空层改造为村民休闲公共空间;4.安置点屋面雨落水口防水修复;5.道路陡改缓,相应增加路肩墙、防撞护栏、水沟;6.对零星检查井及其周边塌陷植草砖地面修复;7.临时水池填平;8.购置成品花岗岩石椅18个;9.购置户外监控1个;10.对一公共区域损坏钢质门拆除更换;11.乔木枝干修剪,枯死苗木补种等。 |
附件2
一般债项目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同时推动乡村**战略深入实施,缩小城乡差距,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一般债资金****区委****办公室****农办****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支持开展补短板、强弱项、重提升工作,建设道路、沟渠等小型公益项目,实施村容村貌改造等,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景观带”建设等。
二、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2027年。
三、项目申报与实施
(一)项目申报。****政府和相关项目单位确定实施方案,填写申报书,提出具体实施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农办审核。
(二)项目公示。拟扶持项目和****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农业农村局公告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三)项目批复。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扶持****区委农办批复。
(四)项目实施。****政府和相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抓紧做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项目单位应提供项目前、中、后对比照片等资料,提供完整的原始凭证。
四、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一)项目验收。建设单****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初验合格后,****农办。****农办组织对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并在政府网站公示。项目验收合格后,****人民政府和相关项目单位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重新核验。
(二)资金拨付。资金采取按进度验收拨付办法进行。
五、项目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资金持续发挥效益。同时,要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财务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建好财务账务,实行专账管理。一般债资金使用情况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审计、纪检监察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监察等工作。
(三)严肃纪律要求。乡(镇)、项目村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要求,务必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谎报,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请纪检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收集整理项目资料信息必须要真实、全面、准确,如果出现错补、漏补等情况,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