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儒学苑、城南一期、襄水苑一期等安置房小区电梯专项更新改造及维保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儒学苑、城南一期、襄水苑一期等安置房小区电梯专项更新改造及维保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1.疑问描述:招标文件 P2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原文 疑问描述: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提及 “其它小区内临时电梯抢修和其余经相关主管部门提出,需强制维修整改的电梯检修、配件更换及配套维保工作”,但招标文件全文未列明该部分 “其他小区” 对应的小区名称、涉及电梯台数、电梯参数、预估配件清单、预估工作量。 1、请问本条款所指的其他小区具体包含哪些小区,合计涉及多少台电梯 2、该部分临时抢修、强制整改电梯检修及配件更换工作,是属于固定工作量还是属于据实结算的暂列工作内容相关费用是否全部包含在本次投标总报价内若发生超出本项目清单范围的抢修、强制整改任务,费用如何计取请予以明确。
回复:①本条款所指的其他小区具体包含富**村、南麓公租房、尚庭雅苑小区,该部分涉及临时维修的电梯台数无固定明确数量,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强制维修整改要求。②该部分临时抢修、强制整改电梯检修及配件更换工作为据实结算的暂列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本次投标总报价内;即便发生超出本项目已有清单范围的临时抢修、强制整改任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按实结算,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费用,请各投标人充分评估项目实施风险,将该部分全部潜在发生的费用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
2.疑问描述:本项目属于电梯更新改造+维保综合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原有电梯大量配件更换、机房降温空调、电动车智能识别阻车系统,同时还包含电梯维保、应急抢修、第三方检测配合、井道防水修缮等服务内容。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声明函需要对应标的货物、****制造厂商。现咨询:1、本项目执行10%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是否需要本项目全部采购配件、****制造厂商均分别提供各自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回复:依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不要求各配件、货物制造厂商分别单独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出具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在该声明函内,完整列明本项目全部货物标的、所属行业、对应制造厂商,并如实填报制造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及企业规模类型。货物采购项目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只要有任意一项货物标的不是小微企业制造,则不享受小微企业10%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全部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6年9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1号楼2楼
联系人:赵德平
联系方式:055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人民医院东侧约70米(原金大地售楼部)
联系人:邓倩倩
联系方式:189****3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德平、邓倩倩
联系方式:0550-****355、189****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