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417-2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30号甲1层办公楼出租(租期3-10年)(不含10年)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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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13.5 万元/年

保证金: ¥ 1.3 万元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 2026-09-07 ~ 2026-09-20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2026)2417-2**市**区黄**大街130号甲1层办公楼出租(租期3-10年)(不含10年)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庄女士

联系电话

024-****6102

资产描述

**市**区黄**大街130号甲1层办公楼出租(租期3-10年)(不含10年)

现场查勘安排

1、查勘时间:工作日早8:30-17:00 2、查勘地点:**市**区黄**大街130号甲1层办公楼 3、踏勘联系人及电话:侯先生,186****0741 4、查勘要求:踏勘人需跟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沈交所在收到出租方确认的踏勘书后,方可报名。

出租方基本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

会议纪要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6)2417-2**市**区黄**大街130号甲1层办公楼出租(租期3-10年)(不含10年)

所在地区

**省/**市

坐落位置

**市**区黄**大街130号甲1层办公楼

租赁期

不少于3年,不高于10年

目前使用情况

空闲

免租期

免租期:1月,免租期不包含在租期内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起租日

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面积(平方米)

556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年一次性缴纳,第一次租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自然日内缴纳,后续租金应在前期租金到期日不少于30个自然日前缴纳,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优先租赁情况

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装**平及附属设施

简装

租金调整方式

租期3年内租金不做调整,如超过3年,每3年租金上浮3%。

押金支付要求

首年租金的10%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水、电、气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承租方经营或造成承租方或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采暖费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教育、办公和一般性商业经营,****公司租赁要求。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允许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出租底价

13.5万元/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无

出租条件

一、租赁要求
1、 电费: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按每度电0.72元计算电费;水费: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按每吨5.25元****集团****公司涉及电费、水费向上调整,将跟随向上调整);采暖费:由出租方承担556平方米的房屋采暖费。
2、出租用途:教育、办公和一般性商业经营,也需符合出租方相关安全要求。
3、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租期3年内租金不做调整,如超过3年,每3年租金上浮3%。
3、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及供电设备的修缮、维修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出租方不负责提供消防、城建、环保、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审批手续。
5、承****公司安全要求,自觉服从管理,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安全承诺书。
6、如遇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解除合同,出租方仅退回已收取而未履行合同的租金,不赔偿其它损失。按照国家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在拆迁过程中,依法属于承租方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7、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资的保障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装修、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与损坏,保证正常运转。
8、合同签订后给予承租方一个月免租期,租金自次月起计算。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不少于3年,不高于10年(不含10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9、****门市周边如遇交通施工改造、市政建设改造等情况,出租方不承担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二、其它要求
1、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交易所****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沈交所扣除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逾期不签合同,不按期交付首期租金,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需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1.3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保证金转租设置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沈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出租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起始价(元)

135000

加价幅度(元)

1000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9-07 17:04:42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9-21 10:10:0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7
招标公告
(2026)2417-2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30号甲1层办公楼出租(租期3-10年)(不含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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