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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规〔2026〕3号)已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新形势下的疫木处置工作要求作出重大调整,经研究决定,即日起,终止邀请社会资本方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关于邀请社会资本方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工作的公告
首次发布日期:2026年5月12日
发布渠道:****政府网
二、终止原因
(一)政策依据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2026年7月1日施行)规定,“采取旋切、粉碎、削片、制炭等方式进行疫木除害处理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制度,并明确除害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地方层面需待省级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公示期间收到异议
在原公告公示期间,收到社会相关方提出的异议,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报名及遴选方式、准入条件及考核程序等。
鉴于上述原因,故而终止邀请社会资本方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工作。
三、已报名单位处理方式
对于在本公告发布前已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单位,如需退回报名材料的,请与我局联系办理。
四、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