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政府令第313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农村山坪塘维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事项名称。《**市农村山坪塘维护管理条例(草案)》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背景及目的。山坪塘系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的小型蓄水工程,是我市农业灌溉、人畜饮水、生态用水的重要水源设施。全市共有山坪塘约2.6万座,总蓄水量约3.2亿立方米,覆盖灌溉面积约27万亩。因多数修建年代久远、建设标准偏低,产权不清、管护责任不落实、维修整治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存在病险隐患,影响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为加强农村山坪塘维护管理,规范维修整治和日常管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发挥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条例(草案)》。
(三)主要内容。《条例(草案)》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日常管护、维修整治、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制度安排:****政府主导、所有者主体、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明确市、****政府、****政府****办事处)及水行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分工;二是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原则确定山坪塘产权和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职责、内容,规范管护资金筹措与使用、用水管理、水源保护等;三是规范维修整治项目统筹、储备、审批、建设标准、竣工验收等程序;四是建立安全评估、病险分级管理、险情处置、安全责任落实等制度,明确禁止危害安全行为;五是设定法律责任。
(一)工作内容。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开展风险识别、分析论证,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二)工作程序。委托评估,听取意见,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责任主体审查,按程序报批。
(一)范围。全市山坪塘产权人、管护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管护人员等)、乡****社区)干部群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及关心支持山坪塘维护管理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主要事项。
1.对《条例(草案)》出台实施的态度和总体评价;
2.对山坪塘管护主体责任划分、管护资金筹措使用、维修整治程序等的意见建议;
3.《条例(草案)》实施后对自身生产生活、切身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4.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风险点及防范化解意见建议;
5.其他需要反映的意见建议。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7日至10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qq.com;
(二)联系电话:0827-****872(工作日上班时间);
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反馈事项。我们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认真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并据此完善风险评估报告和《条例(草案)》。
决策承办单位:**** 评估单位:**开良顿****公司
地址:**市**区**大道中段37号 地址:**市**区南泉寺街2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827-****215 联系电话:0827-****872
电子邮箱:****@gg.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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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