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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溪上北路(舫阳北路-溪上路)道路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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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根据《****建设局****门市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6]15 号)“一、自 2026 年 4 月 14 日起,****门市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并暂停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三、房屋市政项目招投标待招标文件范本修订后,取消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1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 项-34.2 第1点中第(2)条款的内容修改为“(2****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2025 ****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 2、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待定”修改为:“2026年9月18日10时15分”;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变更,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本项目的答疑节点自行下载。 4、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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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9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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