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陵电动”经营性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名称)
“平陵电动”经营性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陵电动”经营性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 溧发改备【202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平陵电动”经营性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平陵电动”经营性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市社渚镇、溧城街道、南渡镇
2.3 建设内容:“平陵电动”经营性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14****电站点,总计配备103个充电桩,充电枪118个。本次招标内容为“平陵电动”经营性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307.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平陵电动”经营性充电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具体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2.9 工期: 4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须三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2024年09 月 07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09 月 07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口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口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 07 日 / 时 / 分至2026年09月 17 日 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gc.****.cn/TPBidder/memberLogi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月 17 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公司,联系方式: 0519-****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市**街道勤业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游子吟大道10
222 ****广场商务楼三幢18楼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人: 葛女士
电话: 139****9976 电话: 0519-****3618
传真: / 传真: /
邮编: 213300 邮编: 213300
电子邮箱: ****@qq.com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造价招标办
联系电话:0519-****9890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139****9976 异议联系地址:**市**街道勤业路8号222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9-****3618 异议联系地址:**市游子吟大道10****广场商务楼三幢18楼 异议邮箱: ****@qq.com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