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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市**区旅游项目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10月9日上午10:00
三、听证会地点
****3楼会议室(**市**区青莲路8号-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308会议室)
四、听证内容
**市**区旅游项目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五、听证人员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或是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或法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
(二)参与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表达的能力,熟悉**市旅游项目土地质量有关情况,并了解**区经济发展状况。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10月8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凡符合听证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直接到**********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填写申请表报名。
七、听证须知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听证会相关材料,出席听证会。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市**区旅游项目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三)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若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鑫
联系电话:077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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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