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CR25015地块项目桩基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市**区CR25015地块项目桩基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 ,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市**区**路东、****侧
2.2工程规模: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0962.1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的内容: **市**区CR25015地块项目桩基工程(含试桩),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0962.17元;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100天(其中25、26、27、30、31、32、33、34号楼和部分抬板区桩基(详见附图)必须在开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含图纸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2.6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100%合格,如因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需要复检等费用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桩基基础工程。
(1)若为单独桩基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桩基验收证明材料及该工程任意阶段节点发票,发票须体现该工程名称;金额以合同为准。
(2)若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桩基工程,仅认可****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及该工程任意阶段节点发票,发票须体现该工程名称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桩基金额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工程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若为桩基工程分包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分包合同、桩基验收证明材料及该工程任意阶段节点发票,发票须体现该工程名称,金额以合同为准。
特别提醒: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 其他资格要求 / ;
3.6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4.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2)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40万元整。投标人可选择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26年9月15日14时00分前到达。
7.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公司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电子标服务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公司公章。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标书代写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注册办理流程详见平台官网首页下方“帮助中心”—使用指南,若有疑问可拨打官网下方电话咨询。
(6)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公司提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http://hhzb.****.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区**镇洞庭湖路100号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186****6760
(2)代理单位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59****6101
(3****公司技术服务
固定电话:0513-****3085 移动电话:158****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