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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泵站安全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7日
项目概况
****中心****泵站安全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广顺道2号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泵站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36万元
最高限价:197.3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最终以实际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显示审计报告赋码)复印件; 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到 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广顺道2号308室)
方式:请供应商提前联系代理机构022-****4896确认线上或现场领取。注:1.采购文件获取不设资格审查。2.汇款信息:收款单位名称:****,户名:****,账号:030********39096091,开户行:****银行****公司**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102****00365,注明项目编号-标书费。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广顺道2号第八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广顺道2号第八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 2.联系地址:**市**区**路1号 3.联 系 人:许老师 4.联系方式:022-****2924 (四)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20%优惠。 (五)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号
联系方式:022-****2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4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林、赵文、赵文韬、张静、李佳
电 话:022-****4896
**** 2026年09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