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超声科GE彩超维保、飞利浦彩超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超声科GE彩超维保
数量:5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GE LOGIQ E11 超声 5 台,预算金额为325万元,维保期5年。
标项二
标的名称:超声科飞利浦彩超维保
数量:5
预算金额(元):****5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飞利浦 EPIQ 7 Plus、EPIQ CVx、EPIQ Elite、EPIQ 7 各 1 台,共4台,预算金额为296.75万元,维保期5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现有 GE LOGIQ E11 超声 5 台,飞利浦 EPIQ 7 Plus、EPIQ CVx、EPIQ Elite、EPIQ 7 各 1 台,共计 9 台,系临床 24 小时不间断使用的高端彩超设备。设备核心成像算法、固件、故障诊断程序为厂家专有技术,关键配件仅原厂供应,且相关技术未对第三方开放授权。为保障设备连续稳定运行、图像质量及患者诊疗安全,维保必须采用原厂可追溯备件,开展专有程序调试、固件软件升级等工作。第三方服务商无法获取原厂专有技术、正版固件及合规备件,不能满足临床维保要求,存在设备故障、误诊漏诊及医疗器械合规风险。经市场调研,本项目维保服务仅可由设备原厂或其唯一授权主体提供,无其他替代供应商。综上,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只能向设备原生产厂家(或其唯一授权服务商)采购维保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公司
地址:**省**市**区**街道**东街20号时代特区B座1703室、**市**区**镇五**小区三期B座312、3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51-****002
联系地址:****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278
联系地址:**市**区学府街4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张弓、高翔、李恒、张洋、刘晓琳、胡晓波、董琳
联系电话:0351-****991、183****2779
联系地址:**市**区**南街8****中心B座9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说明(1).pdf (13.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