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部分工程消防改造全过程及EPC项目结算评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部分工程消防改造全过程及EPC项目结算评审项目****开发区****发展局以关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开经发〔2019〕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1.建设用地282.12亩;总建筑面积308131.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8525.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605.76平方米;
2.2 建设内容:1.标准生产厂房16栋,总建筑面积为270450.03平方米、****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2290.09平方米、倒班宿舍(含食堂及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15785.24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含核6级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及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9605.75平方米、景观标识塔1座等;2.其他配套生活设施。
2.3 建设地点:****开发区**。
2.4 招标范围:**经开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部分工程消防改造全过程及EPC项目结算评审项目。(1)对**经开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部分剩余工程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跟踪审核)服务;(2)对**经开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的工作完成。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事业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执业证、注册证)。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7日08时30分至2026年09月14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以邮箱形式获取。
4.2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中“项目登记表”,请将“项目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项目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写明授权事宜)扫描件加盖公章转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项目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服务中心(**市文化东街241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口东北角)。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服务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集团****公司监督,联系电话0951-****32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六**路烟墩巷396号**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4号楼11层
联系人:苏辉(项目负责人)
邮 编:750000
电 话:0951-****71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区**东路**巷136号青峰园1号楼7层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刘洋(项目负责人)、杨丹、刘苹
电 话:0951-****114
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