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55718M/2026-00150 | 组配分类 | 重大建设项目 |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6-09-07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时效 | 有效 | ||
2026年9月7****审批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超界、春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
联系电话:0515-****6061 传真:0515-****6112,E-MAIL:****@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超洁汽车清洗设备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赣江路3号4幢第一层 |
| 环评单位 | **凯迩****公司 |
| 项目建设概况 | ****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综合保税区二期4号厂房约5130.59平方米,建设超洁汽车清洗设备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8万台汽车高压斜盘泵和2万台清洗机整机的生产能力。 项目代码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削废气和浸渗废气,产生量较小,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公司深度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滤网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清洗废液、浸渗废液、废化学品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做好源头控制、分区管控。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防控: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 |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项目名称 | **水泵壳体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泰**路62号3幢 |
| 环评单位 | **凯迩****公司 |
| 项目建设概况 | ******公司拟投资 300 万元,租赁**万****公司 3 幢厂房 2250 平方米,**水泵壳体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 100 万套水泵壳体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代码为2509-320971-89-01-260399。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抛丸废气和切削废气。打磨废气和抛丸废气经湿式砂带除尘一体机、湿式抛丸除尘一体机收集处理后,合并经 15 米高排气筒(DA001 )排放,切削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 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金属屑、废钢丸、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和沉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和废包装桶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土壤:做好源头控制、分区管控。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防控: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