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9-07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仲钨酸铵(APT)及钨制品绿色升级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仲钨酸铵(APT)及钨制品绿色升级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吴都工业区,地理坐标为29°2'11"北,114°36'45"东;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范围内,将现有APT碱法生产线改造为酸碱联合生产线,另**一条APT萃取生产线,形成年产20000吨APT的规模。实施氧化钨生产线技术改造,部分氧化钨产品延伸加工生产钨粉,形成年产15000吨氧化钨、2000吨钨粉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学
联系电话:188****4599
E-mail:****@qq.com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791-****6290
E-mail:****@qq.com
地址:**省**市****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大学****科技园D区408室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环评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如下: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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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