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运输局 联系电话:0825-****976
更正为: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25-****221
2、现将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本合同永久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更正为:专用合同条款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本合同永久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3、现将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承包人应在该工程、工艺或工作开始10天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并报发包人备案后,并按工程师的指示执行。
更正为: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承包人应在该工程、工艺或工作开始10天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报发包人备案后,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执行。
4、现将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承包人前3 次计量款中,按预付款总额的40%、30%、30%分三次逐一进行扣回。
更正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承包人前3 次计量款中,按预付款总额的40%、30%、30%分三次逐一进行扣回;若当期计量款不足以抵扣预付款,差额顺延至下一期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5、现将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发包人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按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从承包人前3次计量款中,按预付款总额的40%、30%、30%分三次逐一进行扣回。工程款支付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审核金额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竣工结算后经甲乙双方确认并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金额的97%,余下审核金额的3%在保修期满及相关资料移交完成后付清。暂估价、变更增量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支付方式同工程进度款,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规定支付和结算。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承包人应按规定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为所有民工办理实名工资卡。发包人每次拨付项目工程款时应将应拨工程款的20%拨付至承包人当地开设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至工程款(含增加工程量部分)全额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担保)。标书代写
更正为: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发包人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按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从承包人前3次计量款中,按预付款总额的40%、30%、30%分三次逐一进行扣回;若当期计量款不足以抵扣预付款,差额顺延至下一期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工程款支付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审核金额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竣工结算后经甲乙双方确认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金额的97%,余下审核金额的3%在保修期满及相关资料移交完成后付清。暂估价、变更增量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支付方式同工程进度款,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规定支付和结算。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承包人应按规定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为所有民工办理实名工资卡。发包人每次拨付项目工程款时应将应拨工程款的20%拨付至承包人当地开设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至工程款(含增加工程量部分)全额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担保)。标书代写
6、现将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0天内完成核查并送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若监理人在20天内完成核查确有困难,可适当**核查时间,但最迟不超过28天。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核查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90天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论和竣工结算申请单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审定的竣工结算评审报县主管部门或县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审定。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结算评审后9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更正为: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0天内完成核查并送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若监理人在20天内完成核查确有困难,可适当**核查时间,但最迟不超过28天。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核查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90天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论和竣工结算申请单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审定的竣工结算评审报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审定。财政部门完成竣工结算评审后9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7、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的(40)承包人须按照**有关民工工资规定,单独以本项目按暂定合同总价的5%,(若规定高于此比例,按规定比例。)其中发包人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2.5%,承包人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2.5%,一次性缴纳或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采用现金或保证保险。若承包人不按此条规定办理,则发包人可按此缴纳金额在支付工程款中暂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更正为:(40)承包人须按照**有关民工工资规定,单独以本项目中标价的2.5%(若规定高于此比例,按规定比例。),承包人承担暂定中标价的2.5%,一次性缴纳或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采用现金或保证保险。若承包人不按此条规定办理,则发包人可按此缴纳金额在支付工程款中暂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8、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ZBJ)和(ZBS)和(BDS),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ZBJ)和(ZBS)和(BDS)为准。
9、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控制价不含组价,请以最新上传的控制价不含组价为准。
10、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以本补遗的更正内容为准。
招标人:****
2026年09月07日
| 1 | 其他文件 | (补****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控制价不含组价).zip | 2026-09-07 17:25:59 |
| 2 | 技术标文件 | (招标)招标文件(补遗)(施工)-****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ZBJ | 2026-09-07 16:42:50 |
| 3 | 商务标文件 | (**)(补****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ZBS | 2026-09-07 16:44:33 |
| 4 | 其他文件 | ****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补遗书01号.zip | 2026-09-07 17:33:29 |